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位于威远县严陵镇中心街175号1栋附208号,本次出租面积为765.94平方米。权利人为四川振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编号为川(2019)威远县不动产权第0006137号,房屋状态为简易装修(原作为海天摩尔超市使用)。请竞租人实地查看并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后再进行报名(本公告如有变动,以补充公告为准)。 2、本次租赁价格为含税价,出租方可出具发票。租金不含物业管理、水费、电费等费用。 3、标的出租现状:闲置。 4、出租形式:采用公开招租方式对标的物整体出租,现场公开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加价原则为每次加价幅度0.5元/平方米或0.5元的整倍数。 5、招租底价参考依据:四川宏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宏东资评咨(四)【2022】第4021号评估报告书。 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租赁期限:10年。 2、租金交纳:按季度交纳租金。 3、房屋租金浮动:承租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上浮)3%,以此类推。 4、房屋押金:房屋押金为1个月的租金。 5、竞价保证金:威远县严陵镇中心街175号1栋附208号商业用房交纳竞租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没有中标者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中标者将竞租保证金转为房屋押金及***季度租金。 6、相关税收:因房产招租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7、成交方式:公开招租只有一家报名时,可以挂牌成交,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竞价人,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竞价人之间可多次轮番出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8、成交确认程序和手续:成交后出租方与竞价人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缴纳房屋押金(押金为1个月租金)和***季度的租金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保证金转为房屋押金及租金,多退少补)。 9、租赁房屋使用权的交付:竞得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全额缴清了相关费用的,出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竞得方使用。竞得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缴清相关费用的,视为放弃竞得/成交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竞租保证金。 10、租赁期满的约定: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按《威远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威府办发〔2018〕62号)相关规定对拟出租标的物的租金价值进行评估,并制定续租方案,续租期限不超过原出租期限,续租价格应不低于评估价格及原出租价格。若竞得方接受续租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不接受续租条件的,视为放弃续租,竞得方应在合同期满5日内无条件退还租赁标的物。 三、特别提醒: 本次招租标的物位于严陵镇中心街175号1栋附208号,楼层为2层,面积765.94平方米,原承租户经营超市,连同1层整租。经了解,1层出租方共计18家,2层出租方共计5家,1-2层共计23家出租方,而所属我公司的国有资产在该建筑物的第二层,***层原为格子铺,均系个人私有财产,无单独上第二层的通道,出租条件受限。 鉴于上述情况:请各意向竞租人对标的物实地了解、查勘后再进行报名竞租,竞得后需向1层18家出租方协调解决两个事项:一是通道问题(含电梯、空调设备等问题),二是需征得1层18家出租方同意单租,因通道和单租问题产生的一切纠纷及相关费用均由竞得后承租方自行承担,我公司不负责解决上述两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