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3、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更正为:“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更正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2月22日17时”更正为:“2024年2月27日17时。” 4.“开标时间:2024年2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2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