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位于威远县严陵二环路南段479号,本次出租面积为59.5平方米,楼层为1层,资产管理公司为四川振威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状态为清水房,原承租户用作库房,已通水电。请竞租人实地查看并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后再进行报名(本公告如有变动,以补充公告为准)。 2、本次租赁价格为含税价,出租方可出具发票。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等费用。 3、标的出租现状:闲置。 4、出租形式:采用公开招租方式对标的物整体出租,现场公开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加价原则为每次加价幅度1.0元/平方米或1.0元的整倍数。 5、招租底价参考依据:四川金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金房评(2023)第Ⅰ339号评估报告书。 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交纳:按季度交纳租金。 3、房屋押金:房屋押金为1个月的租金。 4、竞价保证金:威远县严陵镇二环路南段479号商业用房交纳竞租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没有中标者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中标者将竞租保证金转为房屋押金及第 一季度租金。 6、相关税收:因房产招租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7、成交方式:公开招租只有一家报名时,可以挂牌成交,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竞价人,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竞价人之间可多次轮番出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8、成交确认程序和手续:成交后出租方应与竞价人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缴纳房屋押金(押金为1个月租金)和第 一季度的租金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保证金转为房屋押金及租金,多退少补)。 9、租赁房屋使用权的交付:竞得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在规定时间内全额缴清了相关费用的,出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竞得方使用。竞得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缴清相关费用的,视为放弃竞得/成交资格,出租方有权没收竞租保证金。 10、租赁期满的约定: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按《威远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威府办发〔2018〕62号)相关规定对拟出租标的物的租金价值进行评估,并制定续租方案,续租期限不超过原出租期限,续租价格应不低于评估价格及原出租价格。若竞得方接受续租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不接受续租条件的,视为放弃续租,竞得方应在合同期满5日内无条件退还租赁标的物。 |